關于做好2019屆畢業生畢業及學位授予資格審查等有關工作的通知
作者:信息員10 來源: 時間:2019-05-14 08:37:02 瀏覽:
各學院、有關部門:
為做好我校2019屆的畢業資格審核工作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.審查對象
2019屆畢業班學生,包括2015級四年制本科生、2016級三年制專科生、2017級二年制專升本生。
二.資格審查標準
1.以本年級本專業的培養方案為依據,審核學生德、智、體等是否達到畢業要求。
2.根據《溫州商學院(原溫州大學城市學院)授予學士學位的暫行辦法》審查學位資格。
三、資格審核
(一)本屆畢業資格、學位授予資格審核分二批進行:
1.第一批:截止6月6日,對學生進行畢業資格審核和學位授予資格審核,確定畢業、結業、延期,是否授予學位等,并報送《2019屆畢業生畢業資格和學士學位授予資格審查情況匯總表(第一批)》(附件1)
2.第二批:截止6月30日,對學生進行畢業資格審核和學位授予資格審核,確定畢業、結業、延期,是否授予學位等,并報送《2019屆畢業生畢業資格和學士學位授予資格審查情況匯總表(第二批)》(附件1)
(二)未達畢業條件處理
1、結業:在標準學制年限內修得學分大于人才培養方案要求總學分95%,可結業。結業的學生,在結業后至最長學習期限內,申請重修課程或補做畢業設計(論文),達到畢業條件的換發畢業證書。結業離校學生,在結業后一學年內經重修達到畢業條件換發畢業證書,符合條件的可申請授予學士學位。結業學生需辦理離校手續。
2.延期:未達畢業、結業條件可離校后申請重修。在最長學習年限內重修課程或補做畢業設計(論文),達到畢業、結業要求的發畢業、結業證書,但不授予學位。最長學習年限屆滿還不能畢業的,只能申請結業或肄業,不得再申請繼續修讀,不予保留學籍。
3.降級:申請編入下一年級就讀,填寫《學生降級、跳級申請表》
四、其它說明
1、結業離校學生,在結業后一年內經重修達到畢業條件換發畢業證書,符合條例的可申請授予學士學位。從學生角度出發,若學生達到結業條件,畢業結論盡可能按結業上報。
2.標準學制屆滿未達到結業條件離校的學生,經重修取得畢業證書的,可發畢(結)業證書,但不授予學位。
2019屆畢業生畢業資格和學士學位授予資格審查情況匯總表(第一批)().xls
教務處
2019年5月14日